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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19.91亿元购房利息!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 2023-03-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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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并解读了该份报告的一些重要信息。

具体报告内容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2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情况的说明,选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仁山同志为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和2022年增值收益计划分配方案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编制说明。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11个处室,4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从业人员141人,其中,在编83人,非在编58人

2、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为独立法人,隶属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3个部。从业人员67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4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6989家,净增单位4270家;新开户职工45.19万人,净增职工13.15万人;实缴单位28139家,实缴职工175.80万人,缴存额306.4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89%、8.08%、12.80%。2022年末,缴存总额2338.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8%;缴存余额721.62亿元,同比增长14.9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 家。

(二)提取:2022年,67.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2.40亿元,同比增长5.8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32%,比上年减少4.57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616.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5万笔124.7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64%、17.0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8万笔102.68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22.06 亿元。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0.22亿元。其中,市中心53.93亿元,省直分中心16.29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47万笔1282.19亿元,贷款余额657.7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49%、10.78%、9.0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15%,比上年末减少4.9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8笔2679.60万元(铁路行业)。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52339.1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562.9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存量公转商贷款)1414笔58957.01万元,当年贴息额7224.36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1055笔679618.12万元,累计贴息14226.58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2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9.21亿元。其中,活期0.2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55亿元,其他(协定存款等)66.4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15%,比上年末减少4.9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218912.91万元,同比增长12.15%。其中,市中心167748.21万元,省直分中心51164.70万元;存款利息10724.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8175.63万元,其他12.5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116829.44万元,同比增长10.11%。其中,市中心92021.00万元,省直分中心24808.4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0080.24万元,归集手续费1041.3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425.45万元,其他11282.44万元(其中市中心贴息支出7224.36万元,担保及资产管理费 2949.73万元,省直分中心担保费1087.77万元等)。

(三)增值收益2022 年,增值收益102083.47万元,同比增长14.57%。其中,市中心75727.21万元,省直分中心26356.26万元;增值收益率1.52%,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2年,提取管理费用5080.1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003.33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80.1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1865.2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0445.87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21419.39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1460.4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9566.6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23603.68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155962.9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5737.24万元,同比下降22.22%。其中,人员经费3529.29万元,公用经费743.90万元,专项经费1464.0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043.0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72.76万元、635.74万元、434.59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94.1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56.53万元、108.16万元、1029.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1460.4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87%,国有企业占21.26%,城镇集体企业占0.23 %,外商投资企业占4.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0%,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0.06%;中、低收入占97.81%,高收入占2.1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0%,国有企业占11.40%,城镇集体企业占0.19%,外商投资企业占5.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8%,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0.01%;中、低收入占99.13%,高收入占0.8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59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68%,租赁住房占7.1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3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8%,其他占3.1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93%,高收入占3.0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01.9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49%,比上年末增加0.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9095.4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53%,90-144(含)平方米占73.11%,144平方米以上占4.36%。购买新房占 68.37%,购买二手房占31.6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0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9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3.86%,30岁-40岁(含)占41.59%,40岁-50岁(含)占11.18%,50岁以上占3.3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8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20%;中、低收入占96.69%,高收入占3.31%。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00.48%,比上年减少42.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出台《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及时细化解读政策,畅通宣传和咨询渠道,确保政策宣传推广全覆盖。

2022年共为106家企业1.65万名职工缓缴公积金3008万元,对贷款延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的32036笔,应还未还本金1306.66万元,有力支持我市公积金缴存企业、职工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人住房等情况

多措并举落实租购政策,2022年共为19.18万人办理租房提取,金额15.18亿元,同比分别上涨32.46%和29.08%。2022年全年发放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23324户,金额1045751.50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2年,市中心新增二家委托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省直分中心:2022年1月暂停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三家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资格半年;2022年12月,准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作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5%-1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6182元,下限按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流程,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2022年4月制定阶段性缓缴实施细则,缓缴期为2022年4-6月;之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缓缴期延长至2022年12月底。

3、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夫妻双方婚前分别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各自购房,婚后可分别提取事项。

4、2022年6月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单方和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40年。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利率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6、贯彻落实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2022年共为110户家庭办理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金额为520.96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持续拓展服务渠道。一是在已实现住房公积金8项“跨省通办”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项新业务。二是率先完成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职工在办理离退休提取时,依托跨区域数据共享,实现了零材料、零跑动、零等候、实时办。三是缴存职工可通过“皖事通”平台免费订制 “预还款提醒”“汇补缴提醒”“提取提醒”“账户余额结息提醒”四类短信。

2、持续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与税务、房产等部门联动,对部分网厅业务的申请材料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二是继续推进网上还贷提取无纸化办理,在原有13家银行的基础上,2022年新增中行、邮储银行等4家银行。三是推出线上数字签名、电子印章、短信订阅等服务,方便群众,切实让 “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全年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了120多项优化升级,进一步拓展多渠道网上业务平台功能。二是推动住房公积金与居民服务“一卡通”业务融合,提取业务全面支持社保卡,柜面支持社保卡身份认证。三是积极推进“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和“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四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运维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测。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中心花园街营业部获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省直分中心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中心荣获2020-2022年度安徽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省直分中心被安徽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授予2020-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直分中心被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2022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市中心业务服务处获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市中心花园街营业部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市中心滨湖营业部和巢湖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窗口;省直分中心窗口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文明服务窗口;市中心获全市效能建设考评优秀单位、合肥市网络攻防演习竞赛优秀奖、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直机关平安单位;市中心在市直单位中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市中心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合肥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巢湖分中心业务大厅获合肥市巾帼文明岗;巢湖分中心获巢湖市青年文明号、庐江管理部获庐江县青年文明号;黄咏梅获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李慧灵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钱靖、王天玉、杨配珍、马燕、丁一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标兵;王波、朱玲获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局属单位优秀管理人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

一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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