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5淘房APP下载
    微信扫码一键淘房

合肥下发通知: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需实名登记

来源:合肥发布 2022-03-26 08:53

手机看资讯

关注微信看猛料

在合肥买房,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400-8908-365-505,咨询房博士。

3月25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就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质量安全工作发布通知,要求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须使用“合肥市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系统”(待升级)采集上传相关信息。在系统未完成升级前,应当参照“一退两抗”药品管理做到实名登记,系统升级完成后及时补录上传。

通知指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个人自测)线下零售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后即可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须使用“合肥市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系统”(待升级)采集上传相关信息。在系统未完成升级前,应当参照“一退两抗”药品管理做到实名登记,系统升级完成后及时补录上传。

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个人自测)线上销售方面,从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6840体外诊断试剂”,并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同时,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从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批发经营。从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的企业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

通知要求,合肥市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经营环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要高度重视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渠道反映的案件线索,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地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信息及时上传至“合肥市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系统”。

返回合肥365淘房>>

在合肥买房,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400-8908-365-505,咨询房博士。

  • 独家团购
  • 订阅楼盘优惠

365推荐

换一换

热门楼盘

365直播

进入直播频道

超430亩地块高自持落拍!

1月22日土拍成交3宗地揽金约42.50亿!... 【详情】

温馨提示:本平台所展示的各项信息来源于各类公开信息、开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信息,以及售楼处和相关场地的人工采集信息等,仅供平台交流、参考之用。考虑到信息公开和采集的时效性及局限性,以上信息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或错漏,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在参考和实际使用具体信息时,务必注意向开发商及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再决策。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