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又动手了 立刻启动房产销售大检查 合肥这9大行为要

来源:365淘房 2017-10-26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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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重磅,国家 发改委&住建部联手,马上启动全国范围内房产销售大检查,重点查处9大行为,合肥楼市风声鹤唳,房地产调控大方向已定,开发商和中介都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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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动手了 立即启动全国房产销售大检查

重磅消息!今天上午,国家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文件通知,引发全国关注。

通知中表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从发布的通知内容来看,国家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决心和力度可见一斑!这下合肥的开发商和房产中介都要慌了!

高压严查房地产 全国楼市发展大方向已定

大会刚刚闭幕,两部委联合发布楼市“超级大招”,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态度已经越来越清晰。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表示:

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保障。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打击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切实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希望通过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

十九大后两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检查,表明房地产市场监管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这次针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检查重点突出,指向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专项检查提出要把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有利于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市场环境。

据了解,在今天的两部委通知之前,中央就在这次大会中明确为房地产发展定调!

在刚刚结束的大会中,中央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全国知名房地产专家杨红旭也发文表示:与十八大的提法相比,今次大会报告关于房地产有两个新提法:

1、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说明抑制炒房,不是眼前的暂时之举,而是要再管至少五年!

2、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说明更加注重发展租赁,加快补上租赁短板,近几个月相关部委发了两个文件,分别要求12个城市和13个城市进行试点,即是信号。

同时,杨红旭预测:大会之后,年底之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变!估计明年政策会有所松动,尤其是楼市低迷的地方政府层面,但应不会有国家层面的大松绑。

三部委迅速行动 住建部+银监会+统计局全部表态

中央为房地产发展定调,住建部、银监会、统计局也纷纷表态。他们是怎么说的,一起来看!


1、住建部: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重点开展5大工作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19日下午在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上回答记者有关“房地产长效机制有无时间表”的问题时表示:

住建部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正在抓紧落实这方面的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保障,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王蒙徽说:“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在12个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开展住房租赁的试点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第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我们支持北京和上海开展共有产权的住房试点,多渠道、多方式为住房群体提供住房需要;

第三,统筹规划大中小城市的空间布局和设施配套,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同时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

第四,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始终保持高压严查的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五,研究建立房地产的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市场的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分析,指导地方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

王蒙徽还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这次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银监会:金融监管趋势会越来越严 防范房地产泡沫等风险

10月19日,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召开讨论会。

会议代表、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今后整个金融监管趋势会越来越严,监管部门会严格执行法规。“风险是可以化解的,矛盾也是可以解决的,但需要付出各方面的努力,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郭树清说。

郭树清表示,今年银行业加强监管以防范风险,主要是针对银行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等方面,选择这些领域主要是因为其覆盖了比较突出的风险点,如影子银行、交叉金融、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等。另外,这些领域涉及的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加强监管对实体经济影响较小。

3、统计局:鼓励加大住宅土地供应 有力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邢志宏在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时表示:

今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调控效果明显。一线城市房价经过调控以后,现在市场预期比较稳定,投资投机性的需求得到了有力遏制。


从8月份我们监测的数据来看,15个一线和二线的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都在下降和持平,同比涨幅已经多个月在回落。70个大中城市中,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同比涨幅连续11个月回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9个月回落。

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着力加大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力度,取得了积极的进展。9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了12.2%,主要是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收到积极效果。

在房地产调控过程当中,由于采取了因城施策、因地制宜的办法,而不是一刀切的调控,在调控方式上,也不是一味地限制需求,特别是针对一线城市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国家鼓励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通过加大住宅土地的供应来解决房地产的问题。

所以,前三季度房地产投资增长是比较平稳的,对经济的发展依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房地产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全国楼市调控继续加码 限售+住房租赁等多拳出击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2017年,以“限售”为关键词的全国新一轮调控还在继续加码,追打炒房客,响应中央号召。

据统计,从今年国庆前的9月22日至今,重庆、南昌、长沙、南宁、贵阳、西安、石家庄、武汉、无锡、绍兴、昆明等十余个城市纷纷出台调控新政。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50个城市出台限售政策。

另外,从去年至今,全国已有超过100个城市(县级以上)发布了各种相关房地产调控措施200余次。尤其在刚刚过去的9月份中,合计多达45个城市发布了有关房地产内容政策52次,政策密集程度远超2016年10月份。

除了明确“房住不炒”之外,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也已经提前释放了众多信号。

1、九部委发文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017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明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2、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2017年10月1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透露,国家反对住房投资投机性的取向不会变,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继续发挥效果,将会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而从目前来看,一系列旨在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长效性的配合性文件正在相继出台。

4月初,北京“共有产权房”政策出台;

5月,住建部向社会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7月,上海从供给端发力,公开出让两幅租赁住房用地,明确提出“只租不售”;

9月中旬,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挂出一宗宅地公告,明确指出项目建成后必须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9月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一宗租赁住房用地,项目建成后“只租不售”,这也是杭州推出的首宗租赁住房用地。

10月11日,深圳楼市加入“只租不售”阵列,首次采用住房全年期(70年)只租不售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居住用地。

3、国土部督促加快新房上市速度

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了《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9月下旬,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内容、环节以及目的如下:

检查范围: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另外,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其他城市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重点是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

检查环节:包括城市开展自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现场抽查核实和督导,以及国土资源部调研、督导。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提交报告。

检查目的:促进已供应住宅用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给。通过检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从检查目的来看,还是为了加大各地市场供应量,改善供求关系,确保更多新房上市。

合肥楼市紧跟调控步伐 6项举措稳定房地产发展

作为全国热点城市,合肥也一直紧跟调控步伐,限购、限贷、限价等多项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看点01、限购政策收紧,严格落户条件。

2016年10月2日,合肥明确: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10月11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告: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维护住房限购政策的严肃性,对挂靠在三代旁系血亲家庭户的人员,不享受本市区家庭户籍人员购房资格,参照集体户籍人员执行限购政策。

看点02、限贷再次加码,房贷利率上调。

2016年10月2日,合肥明确: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另外,从目前来看,合肥房贷政策收紧,利率全面上浮,多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均上浮5%-10%,个别银行甚至已经停贷。

看点03、限价严格执行,新盘售价封死。

2016年10月2日,合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


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2016年11月30日,合肥史上首场“限价”土拍正式举行。不允许跳价增叫、书面一次性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最高有效报价者有相同的,地块进行“摇号”出让。

另外,要求地块竞得人在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看点04、明确加大供量,保证市场供应。

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正在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县区(市)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努力完成征地报批、拆迁、规划审批、基础设施配套扥工作,将在9-12月加大土地供应速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居住用地供应计划。

据了解,合肥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表示,今年合肥市住宅合计供应10500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7400亩。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9月,合肥市区共成交了31宗居住类(含商住)地块,总成交面积3547.28464亩。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的四季度合肥将会重点供地,目前已经挂出了近2000亩土地。

看点05、发展住房租赁,公共服务保障。

今年8月,合肥发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合肥市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及委托行业企业出租住房,将在纳税等环节给予优惠政策和支持。


另外,明确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结合合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住房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基本养老、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看点06、规范二手房买卖,全面推行网签备案。

2017年10月1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告,规范二手房买卖行为。通告原文如下:

为加强对存量房经纪行为的管理,规范我市存量房买卖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要求,在前期存量房网签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我局出台《关于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和工作流程的通知》(合房〔2013〕15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合房〔2016〕76号),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并且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有效规范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经纪行为,现将《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通知》(合房〔2011〕196号)废止。

备注:文中部分资料来源于央视财经、同策咨询、杨红旭楼市研究等

结语:大会定调,风向已定!在坚决的调控政策背后,中国楼市正在发生巨变。房子正在逐渐回归居住属性,住有所居,也展现了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相信我们的城市安居梦正在一步步实现。返回合肥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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