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淘房 合肥站 楼市乱象丛生,前有经纪人假扮业主赚取巨额差价,后有人串通“内部人”违规补个税,收2000余万好处费,致违规购房金额43亿,328人获取北京购房资格......【买房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5】
一、串通“内部人”违规补缴个税,328人获取在京购房资格
能够在北京规规矩矩买一套房,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仅是因为北京新房均价62424元/㎡,还有需要你的购房资格合格。
2011年2月,北京市出台房屋限购政策,非京籍人员需要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方可取得购房资格,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有一次缴纳不为零的个人所得税记录,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近期,就有人为了帮助“客户”规避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在9个月的时间里,周某通过他人勾结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帮助463名非京籍人员办理补缴五年个人所得税业务。
周某的“客户”多为房产中介、贷款公司人员介绍而来,起初每笔业务周某开价十余万元,后降到每笔三、四万元,相关人等按比例分成。
事实上,如果正常办理纳税申报,申请人除提供身份信息外,还需要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而周某只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应费用,无需其他材料,一般半个月内就能出具完税证明,随后便可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2017年3月22日,非京籍人士在京购房资格审核门槛再次提升,申请人的在京纳税记录需连续60个月不中断才能过审,周某等人无法再继续“钻空子”。
而在此前9个月的时间里,周某等人经手的补缴5年个税“客户”就有463人,有375人因此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核,其中使得原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328人顺利在京签约购房,购房合同总金额达43亿余元,相关人员共从代办补缴个税中收取费用2169.2万元。
最终,经两级法院审理,此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二、合肥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查处23家违规中介机构
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合肥市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公开检查,对全市619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排查,查处并责令整改23家违规中介机构。
同时,还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34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开展重点检查。
据悉,随机抽取的34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在重点检查过程中,共发现问题55项,22家公司经营行为不够规范,9家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已建议市场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目录。
合肥市此次专项整治的检查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检查内容包括
擅自发布租赁房源信息;发布虚假房源核验码的租赁房源信息;发布虚假房源广告、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群众租房;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哄抬房租;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未按规定落实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责任;为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或禁止租赁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虚假租赁房源核验码房源信息,期间共约谈、督办30家互联网平台和经纪机构负责人,要求建立房源核验通道,实行房源核验制度,确保“一房一码”。
同时,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个人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平台现已录入房源12.5万套,核验房源8.5万套,租赁合同备案4.8万套。互联网平台虚假租赁房源基本下架完毕。
此外,根据此次专项整治要求,租赁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对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此次合肥市共对7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1名从业人员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通报3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三、三种购房行为属于“违法”,购房者或将面临惩罚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频频加码,不少人原本具有购房资格的失去了购房资格,还有的人是原本具有贷款优惠资格的,也逐渐失去了贷款优惠资格。
任何人买房子都希望花的钱越少越好!不过,虽然很多人都想买房子省钱,但不是什么手段都可以用的,有些手段用了可是要犯法的,这三种购房行为属于“违法”,购房者或将面临惩罚!
第一,房屋买卖过程,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偷税漏税活动,属于违规违法。
买房过程中,阴阳合同是最为常见的违规行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之中,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税费数额与房子总价成正比。不过此举一经查出,不仅购房合同无效,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第二,虚假制造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贷款资格,也属于违规。
在楼市调控不断升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都失去了购房资格。为了获取购房资格,不少购房者就联合房产中介伪造了购房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是要进行罚款和坐牢的。
第三,签订违规合同,损害了集体利益或者第三方利益的,也属违规。
商品房买卖活动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活动,但是在实际活动中,可能存在着部分人违规操作的情况,根据我国最新的《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以欺诈方式、或者胁迫方式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结语
在楼市调控期,国家打击楼市乱象为大家创造良好的买卖房环境,理应受到大家的一致支持。
在这个高房价时代,大家着急买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你采取了一些违规购房手段,那可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了,所以,无论你多么着急买房,都要依法而行。
返回合肥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