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收发快递有大变化!10月1日起你应该这么做!

来源: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 2019-08-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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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时收快递的时候

有没有遇到下面这种情况

快递自己分明没有签收 

手机上却显示已签收 

并提示你

请凭验证码到快递柜领取

网络配图 

快递柜虽然增强了

收件人的包裹安全性

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 

就将快递件放进快递柜 

快递柜超时导致收费 

快递员拒绝送包裹上门等问题

让不少市民不满

不过这些问题都将解决

▼▼▼

近日,据国家邮政局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要求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

除此之外,

还有其他什么变化呢?

快来看看吧↓ 

 

 《办法》明确了五个方面内容 

1、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网络配图

3、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5、这些情况不得使用快递柜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

外包装明显破损 

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 

明显不符等情况的 

快递公司不能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上注明了“生鲜产品” 

“贵重物品”的 

除非与寄件人另有约定

否则也不能“入柜” 

网络配图

这个消息一出,网友们热议纷纷

“表示支持! 

快递员工作辛苦不易

但遵守行业规范是基本原则 

相信新规的实施 

不仅能从根本上保障用户的切身利益 

能使得快递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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