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收快递的时候
有没有遇到下面这种情况
快递自己分明没有签收
手机上却显示已签收
并提示你
请凭验证码到快递柜领取
网络配图
快递柜虽然增强了
收件人的包裹安全性
但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
就将快递件放进快递柜
快递柜超时导致收费
快递员拒绝送包裹上门等问题
让不少市民不满
不过这些问题都将解决
▼▼▼
近日,据国家邮政局消息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于2019年6月12日
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要求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
除此之外,
还有其他什么变化呢?
快来看看吧↓
《办法》明确了五个方面内容
1、快递柜应可验收、可拒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明确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
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2、实名制
如出现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
以及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
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等情形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
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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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快递柜需征得同意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
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4、快递柜收费问题
《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5、这些情况不得使用快递柜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
外包装明显破损
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
明显不符等情况的
快递公司不能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上注明了“生鲜产品”
“贵重物品”的
除非与寄件人另有约定
否则也不能“入柜”
网络配图
这个消息一出,网友们热议纷纷
“表示支持!”
快递员工作辛苦不易
但遵守行业规范是基本原则
相信新规的实施
不仅能从根本上保障用户的切身利益
也能使得快递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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