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智慧养老试点!瑶海区实施17项民生工程揭晓

来源:瑶海区人民政府发布 2019-05-2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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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2019年

民生工程项目出炉了!

其中

瑶海将开展

智慧养老试点

这是全市县区中唯一一家哦

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养老试点,推行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整体建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四类试点模式。

图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对独居老人进行定位 

今年,还有哪些民生项目

一起来看

为持续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19年实施省定17项民生工程。

一、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54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7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9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二、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三、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发2500个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95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一)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针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突出技能训练,促进技能培训和岗位使用精准对接,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500人。

(二)退役士兵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45%;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6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开展1个智慧养老试点。

六、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2.29万人,其中:有偿签约3.715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1.488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743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七、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保障农村低保355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3人,各地应在此基础上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8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901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1262名残疾人,三、四级639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3629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五)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2019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0.3万人。在此基础上,实现应助尽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六)困难职工帮扶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40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5户;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3户,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全年完成当年缴费参保居民2.09万人;按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十、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5100人,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262139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739人,其中,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731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三)职业病防治

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完成3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和高温等10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200条。

十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实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5个,规划资助幼儿250人次。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75556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53人。

十三、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50人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45人次,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十四、文化惠民工程

大力推进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免费开放1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街道文化站。

十五、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十六、棚户区改造

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城市危房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00套。 

十七、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项目小区2个,建筑面积13.05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8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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