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5淘房APP下载
    微信扫码一键淘房

财政部: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 2021-08-31 08:52

手机看资讯

关注微信看猛料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涉及的文件及条款见附件1。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点击查看详情)

返回合肥365淘房>>

365推荐

换一换

热门楼盘

365直播

进入直播频道

超430亩地块高自持落拍!

1月22日土拍成交3宗地揽金约42.50亿!... 【详情】

免责声明:本页面所展示的楼盘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作平台交流之用,非商业性广告,上述信息仅供参考,项目的具体信息以开发商公示为准。其中,学区资料来源于政府最新学区规划,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应自行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交易的纠纷及后果均与本站无关。本站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