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肥东拆迁补偿方案出炉!88个大建设项目曝光

来源:365淘房 2018-05-06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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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重磅!《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正式印发,2018年88个大建设项目名单同步出炉,合肥东城开发大幕正式拉开。

2018年肥东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刚刚执行、有效期2年

来自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消息:《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业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正式印发。

通知显示:为规范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肥东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共计27条内容,我将大家最为关注的内容提了出来,一起来看。

1、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6类情形不作为补偿的依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因婚姻、出生、大中专毕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户口的除外);

(五)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

实施单位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2、以下人员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安置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的,不得重复安置:

(一)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二)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三)公告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国家和省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户的人员,可在迁入地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

3、以下这些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安置对象

符合本办法房屋安置对象的家庭户中,有属于下列情形的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安置对象。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一)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配偶及共同婚生子女,在公告前户籍已迁入征地范围内依法收养的子女。

(二)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和房屋,从征地范围迁出后在城市落户的人员本人。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肥东县(含合肥市市区内)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其生母应当属于房屋安置对象,并且在实施公告前已怀孕)。

4、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安置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计算有效面积的人员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安置对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的房屋应当依据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确定合法有效面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者乡镇企业,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实施单位审核后,可确定为有效面积。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

5、房屋安置对象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据本办法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房屋安置对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因交易等原因造成原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产权调换后,房屋安置对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购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依据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计算(含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购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依据规定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应扣减未支付的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款。

6、房屋安置对象享人均45㎡,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享人均30㎡

按照产权调换安置房所在楼栋总层数确定调增系数,总层数为7-11层,安置面积调增系数为8%,总层数为12层及其以上的,安置面积调增系数为15%。

符合本办法房屋安置对象的,可享受人均45平方米(含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购15平方米建筑面积)调增系数面积的安置;符合可视为房屋安置对象以及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享受人均30平方米调增系数面积的安置。

房屋安置对象须根据应安置面积(含调增系数面积),选择接近面积的安置房套型,面积以房产测绘机构测量为准。因安置房套型面积大于应安置面积的,按照安置房的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由安置对象找补差价给实施单位;因安置房套型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的,按照安置房市场评估基准价由实施单位找补差价给安置对象。

另外,这个拆迁补偿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也就意味着从2018年5月1日起就已经正式执行。

征迁是为了给城市拓展更大的空间,助力城市更好地发展。伴随着肥东县拆迁工作的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建设大幕也将拉开。

2018年肥东88项重点工作公布

全力打造现代化东部新城

2018年4月9日,肥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六大方面88项重点工作内容全部出炉。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符合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和肥东实际的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实力。

坚持舒适宜居第一标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强城市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品质城市和品位农村,进一步打造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

坚持深化改革第一动力,勇于涉险滩、敢于啃硬骨头,坚定不移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不合时宜、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责任,重点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铁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做好水、大气和土壤治理三篇文章,实现发展与环保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改善民生福祉第一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点击查看大图)

这88项重点工作涉及教育、交通、环境、医疗、产业、招商等方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

1、加快肥东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步伐,拓展新发展空间,积极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2、规划建设新的合作载体,主动拥抱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辐射带动。提升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的规划建设水平,打造肥东大工业主战场、新材料和智能制造产业聚集区。

3、 实质性启动智慧科技城和机器人特色产业园建设。

4、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合作,搭建人才和技术服务平台,吸纳高层次人才落户发展,吸引高新技术落地产业化。

5、聚焦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6、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谋划沿包公大道、新安江路、店中路商业办公布局,吸引一批知名大企业总部落户,加快北京城建道桥、安徽金煌等建筑企业总部项目建设。

7、加大双创平台引进力度,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发展。实现生活性服务业合理布局、扎堆发展。支持云养服汽车后市场服务全国运营中心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力促包公大道汽车城已落户项目早日竣工。

8、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加快包公文化园和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文化园建设,进一步提升长临河镇区形象和业态,加大六家畈传统集镇改造力度,大力发展东部沿山文化旅游产业和养老养生产业,支持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发展民宿旅游。

9、加快联东U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和招商步伐。支持荣电产业园二期、乐久久科技等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开工建设鼎韬服务外包产业园,完成慧谷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宝湾物流、上海韵达、民生电商等项目建设,实质性启动金融小镇立面改造和招商工作,谋划三叉河集装箱港口和企业保税仓库建设。

10、开工建设包公大道以北商业综合体,加快撮街、VR小镇场馆建设和招商进度,力争2018年底一期美食街开街。

11、持续提升连接合肥城区主干道以及高铁、高速两侧环境整治水平,打造城市绿色生态廊道和景观长廊。

12、完成合相路、合马路、新蚌埠路、店白路、梁古路、文化山水旅游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和景观提升,建设绕城高速、合徐高速、合巢芜高速(肥东境内)两侧绿化景观长廊。

13、紧紧围绕合肥“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完善合肥上海产业园产业规划和功能配套,提升撮镇片区,开工建设梁园片区。认真研究方兴大道、龙兴大道、魏武路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把握远期、中期和近期供地规模、结构和节奏。

14、加强“一带两轴”“一核三翼”的现代化东部新城人口集聚、产业分布、功能配套、交通衔接的研究,科学划定城市发展边界。

15、实现桥头集南路(龙城路-裕溪路)、魏武路竣工通车;加快包公大道和方兴大道东延、桥头集路和龙城路北延、高亮路、瑶岗路西延、四顶山路南延建设。

16、积极争取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加快6号线前期工作。

17、升级改造新合马路、站北路等4条道路,有序推进肥东火车站南站房(南广场)、通用机场建设;实施新蚌埠路拓宽工程(范同路-四十头)前期工程;保障实施好合宁、合巢芜高速四改八扩建,合相路G329等工程。

18、加快大剧院文化馆、图书档案馆、市民中心以及东部新城企业双创中心暨肥东电力检修中心建设,建成规划博物馆、肥东县青少年科技中心、国防动员教育训练基地。

19、建立完善产业转移协调机制。全面接受合肥主城区辐射,加强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共建。推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转型升级,开展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结对合作。加强与上海莘庄工业区、上海保税区协会的合作,实质性启动合肥上海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畅通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渠道,对损害投资环境行为零容忍。

20、推进健康肥东建设,紧扣“三医”联动,开展全民医保制度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供应保障机制改革。深化县人民医院与安医大一附院合作,积极争创三级医院。

21、力争全年引进县外资金255亿元,其中省外资金225亿元,省外工业项目资金125亿元;外商直接投资1.32亿美元。引进5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4个、现代服务业大项目2个。

22、加快推进管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十八联圩湿地公园、龙栖地省级湿地公园和浮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3、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力争全年建设用地供应6000亩以上。做好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和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4、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300万㎡拆迁安置房,建成瑶河家园、先锋小区、新城家园三期等安置小区

25、加大教育投入,建成启用城南小学等3所学校,开工建设护城幼儿园、裕溪路小学、东城中学等9所学校,启动肥东二中新校区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组建育红教育集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与县外精品名校合作,提升高中发展质量。实现中小学营养午餐工程县域全覆盖。

26、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撮镇、长临河、石塘、牌坊4所乡镇卫生院重建工作,新建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张集乡卫生院和36个村卫生室,建成县医院古城分院,确保县四院医养结合示范中心综合楼、县精神卫生防治院门诊楼按期交付。

2018年以来,肥东发展有目共睹。地铁2号线进一步拉近其与主城区的距离,中海、华润、新城、万科、中梁等全国品牌房企纷纷进驻,区域楼市认可度也越来越高。随着大建设的全面铺开,肥东的未来更值得期待。返回合肥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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