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来源:新华网 2020-01-19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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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健康成长,浙江省政府近日提出,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浙江省政府指出,发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医护、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以社区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为载体,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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