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注意!你家小区物业费或上调20%!13年来首调整!

来源:365淘房 2019-08-3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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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重磅新政!合肥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合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具体详情一起来看~【买房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5】

一、重磅!合肥出台新物业费标准!或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

8月30日,合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合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今后,合肥市将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合肥目前现行标准如下

有电梯的住宅甲级1.2元/平米·月、乙级1.1元/平米·月、丙级1.0元/平米·月、丁级0.9元/平米·月;

无电梯的住宅甲级0.7元/平米·月、乙级0.6元/平米·月、丙级0.5元/平米·月、丁级0.4元/平米·月。

按照此次最新审议通过的《通知》规定,今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物业类型和物业服务等级制定基准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0%

那么,在新规施行后前期物业等级基准收费标准是多少呢?

合肥执行后的收费标准

有电梯的住宅甲级1.7元/平米·月、乙级1.5元/平米·月、丙级1.3元/平米·月、丁级1.1元/平米·月;

无电梯的住宅甲级1.2元/平米·月、乙级1.0元/平米·月、丙级0.8元/平米·月、丁级0.6元/平米·月。

二、合肥小区物业费即将涨价?5成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很多人一定很疑惑,什么叫前期物业管理,跟自身有什么关系?

其实,前期物业跟每一位买房子的业主都有关系!

1、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企业新建物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通知》明确,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等公共能耗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向业主分摊。

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如需调整,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

2、为什么要进行调整?

合肥市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是2011年原合肥市物价局会同合肥市房产局制定的。

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为,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已实际执行近13年。

近年来,随着人工费用等的逐年增长,物业服务成本不断上升,现行收费标准难以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与外省同等城市相比,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也处于低水平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操作性不强。现行物业服务内容指标共有10大类170多个小项,内容冗长繁杂,操作性不强,难以体现质价相符。

物业服务收费矛盾突出。由于收费标准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突破、“酬金制”计费、强制提供所谓“增值服务”等违规方式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市民反应比较强烈。

不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对物业的多元化需求同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日益显现,目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过低,不利于物业服务提高质量水准,限制了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难以满足市民对高品质服务的需求

三、6584条物业投诉震惊地产圈!

合肥物业环境急需改变

近年来,关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对于物业管理更多的是不作为的批评,对于业主更多的是拒缴物业服务费的谴责。

我在合肥市12345政府直通车上搜索关键词“物业问题”,竟出现相关搜索6千余条

物业失职或不作为,诸如此类的问题,已成为诱发物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的主要根源之一。

13年来合肥物业收费标准从未改变,自然也出现了很多物业公司对于小区不管不问的情况出现。

01、庐阳区:32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2、经开区:34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3、包河区:40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4、瑶海区:55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5、政务区:8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6、滨湖区:9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7、高新区:16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8、新站区:18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09、肥西县:11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10、肥东县:11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11、长丰县:18个小区物业被投诉

目前,合肥很少有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业主需求的,从而导致个各种物业纠纷的出现。

也希望这次物业费标准的调整,可以改变目前的这种现状。

四、全国多地物业费标准提高!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打7折!

除了合肥以外,全国不少城市都已经提高了物业的收费标准。

1、靖江市:物业费调整最高2.4元/㎡·月

靖江市政府2018年9月份发布了物业费收费新标准!新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

新标准不再区分多层和高层,统一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分成一至七级,对应的前期收费标准(含电梯使用费)依次明确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0.7元、0.95元、1.2元、1.5元、1.9元、2.4元

等级越高,收费标准越高。对无电梯的普通住宅,收费标准每级相应降低0.15元/平方米·月。

新规还规定,未入住且未使用的房屋(含已装修的成品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70%的优惠价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普宁市:楼层不同物业费也不同

普宁市2018年5月1日调整收费标准,并且物业的收费不能高于收费标准!

多层不带电梯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每层楼收费均一致。

多层带电梯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1-5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5元;

6-10层,每平方米1.35元;

11-15层,每平方米1.45元;

16-20层,每平方米1.60元;

21-25层,每平方米1.80元;

26层以上(含26层),每平方米2.00元。

五、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想换物业怎么办?

选择小区、物业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很大,物业服务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居住感受,也影响着房子的升值空间。

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性的企业,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所以物业对于小区的发展也是影响重大。对于服务不到位的物业管理公司,该如何置换呢?

看点01、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利益,负责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非法人社团。所以要更换小区物业必须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的法律地位。

另一个是有关更换事宜,要经小区产权人大会通过。在保证广大产权人、使用人支持的前提下召开产权人大会,形成决议,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动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

律师介绍,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看点02、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所不满怎么办?

1、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交涉

2、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时,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看点03、更换物业需要做些什么?

1、取得多方面的支持。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对于顺利更换,尤为重要。

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

2、对更换物管企业各方面工作进行交接设计。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是一项极为困难并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为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

首先应召开产权人大会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有关财务账务修改和资金转移,使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受到损害。

其次将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和安排报小区办,取得指导和支持。原物管的撤出是非常困难的,如发生拒不交出物业的情况,需要请政府主管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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