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东必看!出租房屋必须办理这项手续......

来源:365淘房 2019-05-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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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工作地点近一些,不少朋友会考虑租房,又会担心中介平台费用高、房源信息失真、出租屋条件太差等等问题。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房屋租赁市场!

《通知》中提到,将在合肥市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

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

同时,住房分租的,禁止出租人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对外出租。

如果不按时备案,根据《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承租人可以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2017年11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中,明确保障住房承租人权益,涉及入学、落户、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

如今,合肥市出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政策,将进一步保障租房者的权益,租房也要住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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