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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侯耀 来自合肥土地交易市场的最新消息:万科1149.97万元/亩 竞得长丰县清颖路以南、阜阳北路以东的长丰县CF201707号地块,住宅楼面价 7840.68元/㎡,总价210560万元,溢价率129.99%。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长丰县CF201707号地块位于长丰县清颖路以南、阜阳北路以东,东至:湘潭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阜阳北路,北至:清颖路。占地面积183.1亩,规划用途居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2,绿地率≥40%,建筑密度≤18%,参考地价5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亿元。
备注:1、经2017年4月6日市土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批准,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按拍卖方式供应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不含5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直接发布转挂牌公告,延长竞买报名时间。拍卖公告期间已报名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利息)。
挂牌公告到期后,市、县国土资源局提请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巢经开区、巢湖市地块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经市土委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供应。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包河区S1705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长丰县CF2017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巢湖市2017-22号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7年7月28日至8月18日,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须按照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改革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6〕219号)的要求竞买土地。
3、市区范围内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居住用地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此款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4、包河区S170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5、长丰县CF2017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1所18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长丰县政府,不动产产权登记至长丰县政府指定单位。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规划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社区级邻里中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长丰县双墩镇政府。不动产产权登记至长丰县政府指定单位。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6、巢湖市2017-22号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如在巢湖市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在巢湖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须配套建设一座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无偿交由市教育部门管理。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应同步无偿建设亚光路绿线、前进路绿线及西侧一条12米宽的规划支路,其中绿线配建标准不低于600元/平方米。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7、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8、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9、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0、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返回合肥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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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咨询电话:
包河区:方劲松0551-63367097
长丰县: 王楷、崔爱国0551-66680166
巢湖市:王伟平0551-82335929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0551-6622377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