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速报:碧桂园以264万元/亩竞得庐江县2017-18#号地块

来源:365淘房 2017-06-2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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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张茹 来自合肥土地交易市场的最新消息,碧桂园以264万元/亩竞得庐城镇湖岗路以东、中塘路以南的庐江县2017-18#号地块,住宅楼面价2639.99元/㎡,总价35236.08万元,溢价率50.86%。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庐江县2017-18#号地块位于庐城镇湖岗路以东、中塘路以南,东至官塘路,南至望湖路,西至湖岗路,北至中塘路。占地面积88978㎡(合约133.47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5,绿地率≥40%,建筑密度≤22%,参考地价17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2亿元。

备注:经2017年4月6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批准,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按拍卖方式供应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不含5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直接发布转挂牌公告,延长竞买报名时间。拍卖公告期间已报名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利息)。

挂牌公告到期后,市、县国土资源局提请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等相关规定。

1、庐阳区N1701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FD17-10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庐江县2017-18#和2017-19#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肥西[2017]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7年6月1日至6月20日,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29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经2017年4月6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批准, 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以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

经2017年5月26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批准,不再执行“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地块竞买人须按照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改革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6〕219号)的要求竞买土地。

3、市区范围内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居住用地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4、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此款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5、庐阳区N170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在庐阳区政府组织下,与3.4亩收储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按收储合同要求,签订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销售协议(销售协议须经庐阳区政府签章见证)。该销售协议须明确统一规划(该办公用房须相对独立)、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交房日期、销售价格(定为5500元/平方米。因建筑设计或结构原因超出的建筑面积价格也定为5500元/平方米)、房屋销售产生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庐阳区政府须在协议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局提供协议签订情况的书面说明(附销售协议),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如未按期签订销售协议或未按期提供书面说明,均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如在庐阳区没有项目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在地块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在项目所在地纳税。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6、FD17-10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包括不少于8个厅的电影城和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室内商业街),并全部自持、整体运营。此款由肥东县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的购物中心不得用于开办家具建材、商品批发等专业市场,并须在交地后22个月内建成且满铺开业。否则,均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商业(A地块)出让面积以200万元/亩标准,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此款由肥东县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1所18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肥东县政府。同时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65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7、庐江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8、肥西[2017]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商业自持房屋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商业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

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规划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部门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出资建设占地面积30.16亩的社区中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肥西县政府指定单位(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同步建设1座12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肥西县教育主管部门。另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65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为落实市土委会关于肥西[2017]4号地块“商业和居住按相同幅度竞价”要求,按《关于印发合肥市改革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在举牌应价阶段应按相同幅度报价一次,在一次性书面报价阶段书面报价数额须大于举牌应价阶段所报的地块总价,且小于公布的区域历史最高价。

9、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10、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1、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合肥供电公司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

1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不动产登记手续。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3、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14、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国土部门书面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15、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6、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返回合肥365淘房>>

地块咨询电话:

庐阳区张晓曼0551-65509629

肥东县关道珍0551-62557693

庐江县吴洲0551-87308210

肥西县李军0551—68829023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0551-6622377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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