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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张茹 合肥土地网最新消息:庐江县庐城镇五里路以东、中塘河以南的庐江县-41#号居住用地暂定12月29日下午2点30分拍卖出让。[11月合肥成交14宗地揽金110亿元 土地供应量环比增40%>>>]
庐江县-41#号地块位于庐江县庐城镇五里路以东、中塘河以南,占地面积24612㎡(合约36.92亩),规划用途居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参考地价24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77号)、《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备注:(1)本次网上交易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网上挂牌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或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庐江县-4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庐江县-42#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须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与所在地政府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公告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竞买公告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报名参加竞买公告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办理的程序是:
输入http://www.hfztb.cn/hy,登录并注册土地拍卖企业库后,携带网上注册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印章),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库注册后,竞买人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二楼办事大厅CA窗口,领取数字证书(CA)。报名参加多宗地块竞买且分散在不同的计算机上操作时,企业办理多把数字证书。联合竞买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16年12月7日至12月26日,竞买人凭电子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打印《竞买申请书》,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34室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hy登录。各报名竞买地块的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在登录网址进行模拟操作演练。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11:30。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 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网上竞买约定
1、本次公告地块网上竞价起始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30。
2、竞买人在参加每宗地的网上竞买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即参考价)。报价应为规定增价幅度的整数倍。交易期限内,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能撤回。每次接受新报价的倒计时时间为4分钟。最高报价产生后,立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公布。
3、本次出让地块设有保留底价,将在最高报价确定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由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公室组织,在市公管局相关人员监督下,向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拆封保留底价,其他竞买人可参加。如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底价,出让人确认并宣布最高报价竞买人为竞得人。
4、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现场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2、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3、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4、县国土局会同属地镇(园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5、庐江县-41#地块: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等相关规定。
竞得人另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合肥供电公司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
6、庐江县-42#地块: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此款由庐江县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否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西侧、迎松路北侧庐江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资格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楼634室。
详情请登陆合肥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hefei.gov.cn。返回合肥365淘房>>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18225889801 联系人:宋先生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51—87308210联系人:吴先生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