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速报:兴源集团以67万/亩摘得长丰CF201610号地块

来源:365淘房 2016-11-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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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地块位置图 365淘房 资讯中心)

365淘房 合肥站 张茹 来自合肥土地交易市场的最新消息:安徽兴源运输有限公司以67万元/亩摘得水湖镇下塘路以北、火车站以西的长丰CF201610号商住地,住宅楼面价502.50元/㎡,商业楼面价502.50元/㎡,总价3673.28万元,溢价率8.06%。[高新237亩巨无霸引近10家房企抢购 地价或达1600万/亩>>>]

一、地块出让信息

长丰CF201610号地块位于水湖镇下塘路以北、火车站以西,占地面积54.825亩,规划用途商业居住,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2.0,绿地率:商业≥20%、居住≥40%,建筑密度:商业≤40%、居住≤22%。参考地价6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77号)规定。

(1)如土地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如土地成交价格超过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公布的《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居住用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和最高楼面地价的公告》中的长丰县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3)如不在上述两条规定要求内,土地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配套费80元/平方米(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6、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7、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9、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同步无偿建设并提供开放式道路。

10、自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县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11、CF201608号、CF201609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2、CF201610号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商业自持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具体的自持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由县规划局会同县房产局、国土局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

13、CF201610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4、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返回合肥365淘房>>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51—66680166联系人:王工、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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