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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合肥站 张茹 合肥土地网最新公告:合肥市居住用地竞买人资格条件审查意见的补充公告出炉!竞买人拿地条件再做细化:居住用地成交日至新出让公告发布的时间尚未达到8个月的,其住房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入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超过8个月的,其住房计容建筑面积计入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原文如下:
各位竞买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直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和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居住用地竞买人资格条件审查意见补充说明的通知》等规定,现对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6]34号)补充公告如下: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充分竞争,考虑到企业从取得居住用地到开工建设、预售备案需要合理的周期,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会商有关部门,现对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下同)竞买的规定,作补充说明:居住用地成交日至新出让公告发布的时间尚未达到8个月的,其住房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入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超过8个月的,其住房计容建筑面积计入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
公告中其他条件不变。返回合肥365淘房>>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