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资讯
关注微信看猛料
![]() (地块出让信息一览 365淘房 资讯中心) |
365淘房 合肥站 据合肥土地交易中心最新消息,庐江中合农产品市场以41万元/亩摘得庐江县合铜路与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交口东北的庐江县9#号地块,总价6361.191万元,底价成交。
庐江县9#号地块位于合铜路与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交口东北,占地面积155.151亩,规划用途农贸市场用地,容积率≤1.1,参考地价4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为确保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入驻本地块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庐江县政府书面出具的已成功建设运营2个以上(含2个)、商品交易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审核证明文件。审核时,须对项目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包括周边环境);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庐江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包括周边环境)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辨。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庐江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物业包括:建筑面积不低于1.57万平方米的仓储冷链区;建筑面积不低于73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2万平方米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区。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由庐江县规划局、房产局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3、竞得人须对地块范围内商业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电子结算。项目建成运营后,交易额第一年不得低于5亿元,第二年不得低于10亿元,第三年不得低于20亿元,否则,均视为违约,按与目标交易额的差额部分的1%支付违约金。如第三年交易额不足10亿元,除支付违约金外,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土地面积20%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其地上建筑物。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并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运营,每延迟一日,按出让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6、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7、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9、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10、庐江县国土局、庐城镇人民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本出让方案采取拍卖方式供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出让方案经市土委会审定后,开竣工时间、建设周期等要求随出让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西侧、迎松路北侧庐江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交易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详情请登陆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或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hefei.gov.cn。返回合肥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