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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365淘房 资讯中心) |
365淘房 合肥站 据合肥土地网最新消息,庐江县16#、17#号地块暂定7月18号拍卖,总面积20.7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庐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14日到庐江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11:30时。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 3: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五、其他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4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竞得人须在签定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4、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5、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6、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7、17#地块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费(含配套幼儿园建设费用)80元/平方米。
8、县国土局会同属地(园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9、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报县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西侧、迎松路北侧庐江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交易地点: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详情请登陆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或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hefei.gov.cn。返回合肥365淘房>>
联系人:黄熠、吴洲联系电话:0551—87308210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