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副总买底层住宅后又花费40余万元向下开掘再造“豪宅”
私挖地下室"圈地"百平米
身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闻先生购买一层住宅后,竟花40余万元挖出地下室,私自"圈地"上百平方米。
最终物业公司将闻先生起诉。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被告闻先生将所挖掘的地下一层回填,恢复原状。此判决已经生效。
案件回放
被告闻先生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为朝阳区万科青青家园业主。
2005年,闻先生办理入住手续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青青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及《业主临时公约》。
2007年9月,闻先生到物业公司申请办理装修手续,并签署《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与《自装保证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青家园相关装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