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情感问题】
我老婆是某高校的高级教师,前不久她们学校组织单身教师优惠买房,确实很便宜只有现在合肥市场价格的一半,然后老婆与我商量,想便宜购得一套房子,说与我假离婚,先离婚,然后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在复婚。
离婚之后,也迟迟不愿意和我在复婚,终于在3个多月以后,她结婚了,但结婚的人却不是我,原来是她早有预谋,早有奸情,骗我离婚,又可以购一套房子,财产与房子我也一无所有,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查看原文]
【男人帮建议】
这是一起欺骗离婚的案例。骗离婚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自己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虚假事实或隐瞒某种真实情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复婚,从而骗得对方同意离婚的违法离婚行为。
与假离婚不同,骗离婚不是双方共谋,而是一方欺骗另一方,使之陷入错误认识,在对方根本不愿意离婚的前提下而被迫同意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这种欺骗行为的离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的形式之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骗离婚即属于此种情况,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所以,这种骗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允许提出无效的主张。当事人可以向原离婚办理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主张。
【男人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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